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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风靡全网”“播放量10亿+”?警惕商家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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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母婴领域产品的不规范广告宣传引发诸多争议。商家宣称自己售卖的是“风靡全网的断奶神器”,并虚构商品宣传片“播放量10亿+”诱导消费者下单,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

【案件回顾】

原告刘某在网上购买了被告某公司生产的号称“风靡全网的断奶神器”的奶瓶1只,用于婴儿喂养。使用后,刘某及其家人认为,奶瓶并没有宣传中的效果,认为被告公司宣传违背基本母婴知识,构成消费欺诈,遂将被告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某公司为原告“退一赔三”,并在其官网显著位置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

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某公司曾因在产品宣传中使用“断奶神器播放量3.5亿+”“5000+种草”等内容,被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后被告未及时修正不实宣传,继续使用“播放量10亿+”“7800+种草”等宣传用语,被告某公司具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主观恶意。

庭审中,被告某公司亦未提交证据充分证明其宣传内容达到了广告中声称的效果。被告某公司构成欺诈,应为原告退货退款并按照价款三倍赔偿原告555元。因原告并未因为涉案商品导致人格尊严等人身权益受损,故法院对原告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以案为鉴】

据了解,2018年9月建院至2025年2月底,该院受理涉网络消费虚假宣传案件6734件,整体呈上升态势。

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仪军介绍,在此类案件中,消费者主张商家实施的虚假宣传行为多种多样。有“张冠李戴”型,如冒用商标及品牌、虚假宣传商品材质及品类等;“无中生有”型,如宣传预约购物可享低价但实际并无折扣、宣传出售高价值福袋但实际出售低价商品等;“故弄玄虚”型,如通过“好评返现”、虚构商品宣传片“播放量10亿+”、打造虚假人设等较为隐蔽的方式诱导消费者进行下单等。反映出商家设置交易规则解释模糊、平台主体责任履行不充分等问题。

此外,仪军表示,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应用,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炮制AI虚假广告、利用大数据进行虚假营销等情况逐渐涌现。部分商家通过AI技术假冒公众人物形象和声音制作虚假广告,利用公众人物社会影响力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部分商家通过网红、达人对商品、服务进行“虚假营销”,并通过算法精准推送给潜在消费者,消费者被“种草”后购买商品发现货不对板,导致权益受损。

法院建议,经营者应诚信合法经营,避免盲求效益、甚至非法利益,严格把控商品、服务质量,如实描述商品、服务细节,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平台应履行主体责任,完善管理机制;消费者应充分了解信息,谨慎作出消费决定,主动留存与消费有关的交易记录、沟通记录、支付凭证、开箱视频等证据,依法利用纠纷解决渠道,理性维权。(高清扬、实习生 范乃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