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定产假是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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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国家法定的产假天数为 98天,其中包括产前15天的假期。对于难产的情况,产假会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因此,国家法定的产假是98天,但各地在原有规定基础上普遍进行了延长,达到128天至158天不等,并且一些地方还规定了经用人单位同意可再增加的部分。例如,北京和上海是98天加60天等于158天,江苏是90天加不少于30天等于不少于128天,广东是98天加80天等于178天。
建议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产假政策,因为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和延长产假的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