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补助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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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补助包括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两部分,具体标准如下:
生育生活津贴
对象:在本市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标准:按照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具体享受情况: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生育医疗费补贴
对象:本市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标准:
正常生育的,补贴为3600元。
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自然流产的,补贴为600元。
妊娠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的,补贴为400元。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建议
提前规划:了解政策,确保在生育或流产前完成相关申请和手续。
咨询单位:与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确认具体补贴金额和申请流程。
保留凭证: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和证明材料,以便报销。
这些补贴政策为准妈妈们提供了全面的经济支持,帮助减轻生育期间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