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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税收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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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费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免税:

指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的鼓励和照顾的特殊规定,例如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

减税:

指对纳税人给予的税收减免,例如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技术转让所得等。

加计扣除:

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加计扣除某些支出,例如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等。

加速折旧:

指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以鼓励技术进步和更新换代。

减计收入:

指对某些收入给予减免,例如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税额抵免:

指对纳税人某些支出允许抵扣应纳税额,例如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

零税率:

指对某些销售环节免税,并且可以扣除本环节的进项税额,实现彻底的免税。

低税率:

指对特定纳税人和行业给予较低的税率,例如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免征、减半征收、定期减免:

对特定行业或项目给予的税收优惠,例如蔬菜、谷物、油料、豆类、水果等种植,花卉、茶及饮料作物、香料作物的种植等。

出口退税:

对出口商品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鼓励出口。

其他税费优惠:

例如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这些税收优费措施旨在通过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鼓励特定行业、项目或企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议纳税人合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降低税负,提高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