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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赚快钱取现换U币,男子沦为“洗钱”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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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潘梦羽)虚拟货币交易领域暗流涌动,洗钱风险如影随形。不法分子常以“代为兑换虚拟货币”等看似寻常的“跑腿换币”行为作伪装,实为精心设计诱人入局的陷阱,诱骗不明真相者一步步沦为犯罪的“帮凶”。

近日,鄂州市梁子湖区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提起公诉,一桩利用虚拟货币U币隐匿非法所得的案件,正被层层揭开……

贪念作祟

误入“洗钱”陷阱

2024年12月,因赌博输光7万余元的刘某某(化名)正为债务发愁时,一名自称“阿聪”的陌生人通过微信联系他,抛出“换U币赚提成”的“商机”。“只需取走客户现金,换成U币转给指定账户,就能拿报酬。”刘某某虽然知道这个“生意”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但赚钱心切的他还是决定加入这个“取现换币”团队。

(图片来自网络)

该团队分工明确:由“阿聪”派单,刘某某负责添加客户微信、当面取现,其余成员则协助完成U币转账。刘某某曾自我安慰:“我们只是跑腿,出事也与我们无关。”然而,他未料到,自己正一步步踏入犯罪深渊。

三单“生意”

牵出电信诈骗链

2024年12月中旬至下旬,刘某某等人先后在武汉、鄂州等地完成三单“交易”,累计取现9.5万元。令人震惊的是,这些“客户”实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者,其被骗资金通过刘某某之手,被迅速转换为虚拟货币U币,再转入指定账户。

(图片来自网络)

承办检察官表示:“虚拟货币的匿名性与跨境流通性,使其成为洗钱‘优选’,刘某某等人明知资金来源非法,仍为犯罪分子提供资金流转帮助,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025年3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梁子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提醒

为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提供关键的资金流转通道的行为,并非单纯的“跑腿”行为,而是为犯罪提供帮助、同时严重干扰司法机关追查赃款等查处犯罪活动的行为。广大网民应认清“虚拟币换现”背后的法律风险,切勿因贪图小利而沦为犯罪工具,否则,将面临法律严惩。

检察院 梁子湖 【纠错】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