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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理赔什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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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理赔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起诉与受理

起诉条件:原告需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受理期限: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应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答辩与举证

答辩期限: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审理程序

普通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审限为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审限为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开庭审理:包括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调解、判决等环节。

判决与执行

判决:法院在审理期限内作出判决,向原、被告及代理人送达判决书。

强制执行:当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履行判决义务一方不按照判决书积极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

其他相关程序

申请司法鉴定:如果涉及财物或人身损害,可以申请相关司法鉴定,如财产损失鉴定、伤残等级鉴定等。

收集证据: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政府机关出具的认定结论、相关费用支出的证明、自身情况的证明等。

调解: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以组织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是一般性的诉讼理赔程序,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类型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