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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签什么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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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行拘留时,通常需要被拘留者签订以下几类公文:

《拘留证》:

这是对拘留行为进行实施的官方证明,由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所做出的拘留决定的法定证明文件。

《被拘留人家属通知书》:

该文书用于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有关拘留的具体信息,确保家属能够及时了解案件的动态。

《询问笔录》:

详细记录被拘留者所经历的问询过程及相应的解答,有时在涉及财产扣押问题时,还可能需签署《扣押物品清单》等相关文件。

《刑事拘留决定书》:

由公安机关签署,记录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身份信息、涉嫌罪名和拘留期限等关键信息。

《拘留通知书》:

必须及时送达给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其所在单位的法律文书,告知被拘留者被采取拘留措施的具体原因、理由及相关权利义务。

《呈请拘留报告书》:

承办案件的单位对需要采取拘留措施的对象制作,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

《逮捕令》:

在逮捕犯罪嫌疑人时,由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填写的执行逮捕的文书。

《解除拘留决定书》:

在特定情况下,如发现不应当拘留或拘留期限届满,由决定拘留的机关制作并送达被拘留人,说明释放原因。

这些文件在不同阶段和情况下有不同的作用,确保拘留过程的合法性、透明性和公正性。被拘留者及其家属应当了解并签署这些文件,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