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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杂志需要什么手续

时间:

办杂志需要遵循以下手续:

确定期刊名称 :确保期刊名称不与已有期刊重复,并且符合相关规定。

制定期刊出版单位章程:

明确期刊的出版宗旨、业务范围、组织结构等。

确定主管和主办单位:

需要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和主办单位。

明确出版业务范围:

具体说明期刊的出版内容、发行范围等。

注册资本:

需要具备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组织机构和编辑专业人员:

需要有适应期刊出版活动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编辑专业人员。

工作场所:

需要拥有与主办单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固定工作场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需要有确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且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中国公民。

其他条件:

还需要符合国家对期刊及期刊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总体规划。

注册登记手续

持新闻出版总署的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领取《期刊出版登记表》,并填写一式五份。

经期刊主管单位审核签章后,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该部门应在15日内将《期刊出版登记表》报送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公开发行的期刊需要向ISSN中国国家中心申领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并向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申领条型码。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在10日内向主办单位发放《期刊出版许可证》。

期刊出版单位持《期刊出版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建议:在创办杂志前,建议详细阅读并了解《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确保所有手续和条件都符合要求,以顺利完成杂志的创办和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