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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先行调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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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调解制度是指在 法院正式立案前,对适宜调解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的诉讼程序。这一制度旨在帮助当事人提升化解矛盾的效率,加强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并有效节省司法资源。先行调解程序在司法实践中逐步由法院法官组织的“诉前调解”发展为依托于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如人民调解中心)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具体而言,先行调解包括以下几方面特点:

时间限定:

先行调解发生在法院正式立案之前,即在起诉后、立案前这一阶段。

性质:

先行调解属于法院附设调解,由法院以外的人主持调解,法官负责进行司法确认,但当事人有权拒绝调解。

目的:

通过先行调解,旨在缓解诉讼压力,促进争议及时解决,并为当事人提供替代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2024年最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第122条明确规定了先行调解制度,将其正式确立为民事程序机制。

综上所述,先行调解制度是一种在民事诉讼程序开始之前进行的调解活动,旨在高效、便捷地解决民事纠纷,减轻法院诉讼压力,并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