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中止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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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中止是指 保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使保险合同的效力处于暂时停止状态,即保险合同暂时失效。在保险合同的中止期间,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单中止的原因主要包括:
未按时交纳保险费:
投保人在约定的保险费交付时间内没有按时交纳,且在宽限期内(一般为60天)仍未交纳。
现金价值为负:
因自动垫交保费或保单贷款原因,导致保单现金价值净额小于零时,合同效力中止。
其他原因:
如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当贷款本息达到保单现金价值时,保险合同效力即中止。
保单中止后,投保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恢复合同效力:
补交保费及利息:
投保人可以在保单中止后补齐欠交保费及利息,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重新进行健康告知:
在中止期内申请恢复合同效力,需要重新进行健康告知,等待期也要从复效之日重新算起。
需要注意的是,保单中止后,合同并非永久终止,若在中止期限内满足一定条件,合同可以恢复效力。但如果中止期限届满,投保人仍未就复效问题与保险人达成一致意见并补交保费,保险合同将永久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