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建房有哪些手续
还建房的手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购买还建房的手续
房屋登记流程:
取号
收件
审理
复查
交费
缮证
发证
所需资料:
测绘图纸或委托测绘
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房执照、准建证等(原件)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房屋安全判定报告(原件)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意见书和基本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征缴联系单(原件)
房地产测绘报告(原件)
公告报纸(原件)
具结书(原件)
房屋初始登记申请书(原件)
当事人身份资料(复印件)
自建房初始登记手续
所需资料:
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房执照、准建证等(原件)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房屋安全判定报告(原件)
500平方米以上建设事项,须提交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意见书和基本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征缴联系单(原件)
房地产测绘报告(原件)
公告报纸(原件)
具结书(原件)
房屋初始登记申请书(原件)
当事人身份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老房子重建手续
申请流程:
申请人到所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分局)领取拆旧建新用地申请表,并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
在原有老宅基地上建房的需提供原土地使用证,建房申请经村民小组代表讨论同意
当地农村村民委员会将对拆旧建新建房户的用地申请进行审核
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组织人员实地踏勘,并取得规划部门的同意,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上报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
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再报县政府审批
县政府审批之后,相关部门下发许可证后方可动工建房
所需证件: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建设工程许可证
房屋所有权证
规划许可证
还建房过户手续
所需资料:
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拆迁安置协议
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测量分户平面图
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流程:
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办理公证
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建议
购买还建房:务必确保房屋具备齐全的手续和证件,并严格按照流程办理登记和过户手续,以避免后期纠纷。
自建房初始登记:确保所有必要资料齐全,并按规定提交申请,以确保顺利登记。
老房子重建:整个流程较为复杂,涉及多个部门和审批,务必提前规划并严格按照步骤操作。
还建房过户:确保所有相关手续和证件齐全,并按规定办理公证和过户手续,以确保房屋所有权的合法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