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过世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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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过世后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报警和遗体检验
教师死亡后,应当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进行遗体检验。
医院证明
如果教师死亡是因为疾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需要及时到医院进行验尸,获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
处理遗体
教师死亡后,需要及时处理遗体。如果家属不清楚具体处理方式,可以咨询当地殡仪馆、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处理房屋和遗产
教师死亡后,如果留下了遗产,需要由家属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继承和处理。同时,如果教师死亡前居住的房屋需要处理,也需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停止工作关系
教师死亡后,需要及时通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停止工作关系手续。
办理遗嘱继承等手续
如果教师在生前有遗嘱或其他继承安排,需要家属或亲友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遗嘱认证、遗产继承等手续。
社保和财政负担人员的特定手续
如果是社保管理人员,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办理。
如果是财政负担人员,需要到原单位办理。
办理减员手续和遗属补助
办理减员手续,填写牺牲病故工作人员登记表和遗属补助审批表,经过人社和财政部门审批后,到社保部门申领。
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继承人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到丧葬费和抚恤金。如果配偶未有经济来源,可以向当地教育申请遗属补助。
建议家属在教师过世后,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和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手续,以确保后续事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