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怎么出
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流程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步骤:
简易程序认定书
对于现场事实简单、责任明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直接通过“交管12123”平台上传事故信息,线上快速出具事故认定书。
线下处理的交警也可以在当天或第二天开具认定书,认定书需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
若当事人拒绝签名或接收,交通警察将在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一般程序认定书
若交通事故中造成轻微人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将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证明。
详细流程
事故报警与现场勘查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报警,交警会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包括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和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以及询问当事人和证人等。
检验与鉴定
如果现场调查后仍不能确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还需要通过检验、鉴定进一步确定或验证。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听证与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送达与告知
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注意事项
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认定书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当事人应重视听证活动,提前准备,有理有据地说明本方的意见。
通过以上步骤,事故认定书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出具,为交通事故的处理提供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