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哪个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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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的管理主要涉及 农业农村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
宣传、贯彻、落实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流转合同的签订。
监督、检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流转合同的履行。
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和监督管理。
支持有关调解组织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
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流转合同的档案管理。
做好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风险防范工作。
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工作。
自然资源部门
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签订的承包合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和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工作。
此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建议
农业农村部门是主要的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的合同管理和政策执行。
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和证书颁发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 街道办事处则负责具体的土地承包事务和合同管理执行。
这些部门共同协作,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