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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有哪些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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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城镇土地使用税

定义: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计税依据: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土地增值税

定义: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

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

计税依据:转让所取得的收入。

印花税

定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同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0.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纳税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单位和个人。

计税依据:合同中的金额。

契税

定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以3%税率征收契税。

纳税人:土地使用权的承受方,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租、房屋买卖的成交价格的承受方。

计税依据:成交价格。

这些税种共同构成了城市土地税收体系,旨在合理分配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并保障国家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