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哪些不予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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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不予报销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不属于医保目录:
包括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中的药品、诊疗项目以及医用耗材。其中,丙类药品全自费,乙类药品需要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剩余部分纳入报销范围,甲类药品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
非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体育健身、健康体检、养生保健、美容整形等都不属于治疗疾病的范畴,因此不予报销。
存在第三方责任:
因第三方责任造成的人身伤害医疗费用,如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医保不予报销。若第三方全责,由责任人承担;若非第三方全责,先由第三方责任人赔偿,剩余部分由医保报销。自杀、自残等情况也不予报销。
工伤事故:
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并被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进行报销,基本医疗保险不再重复报销。
公共卫生服务:
由政府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预防、控制疾病的公益性服务,如疫苗接种、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等,医保不予报销。
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除紧急救治和抢救外,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就医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医保目录以外的内容:
参保人员在医院发生的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范围之外的相关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在境外就医:
境外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其他特定情况:
包括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在非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费用等。
综上所述,医保不予报销的范围涵盖了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非治疗目的的消费、第三方责任、工伤事故、公共卫生服务、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境外就医等多个方面。了解这些范围有助于合理规划个人医疗支出,避免不必要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