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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权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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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仅凭自己的行为就能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它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财产法上的形成权

追认权:例如本人对无权代理人代理行为的追认。

解除权:如合同的解除权。

变更权:如选择之债的选择权。

抛弃权:如物权的抛弃。

免除权:如债务的免除。

撤销权:如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

撤回权:如要约的撤回权。

抵销权:如债权的抵销权。

选择权:如选择某一标的使选择之债变为特定之债的权利。

终止权:如合同的终止权。

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股东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时的优先购买权。

减价请求权:如合同履行中减价请求权。

违约金增减请求权:如合同履行中违约金增减请求权。

规定权:如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转让合伙财产时的优先购买权。

共有物分割请求权:如共有物的分割请求权。

典权回赎权:如典物的回赎权。

身份法上的形成权

婚约撤销权:如撤销婚约的权利。

继承人对继承权的抛弃权:如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权利。

受遗赠人对受遗赠权的抛弃权:如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权利。

遗产分割权:如遗产的分割请求权。

可撤销婚姻中受胁迫人的撤销权:如撤销受胁迫的婚姻的权利。

离婚请求权:如请求离婚的权利。

监护资格辞去权:如辞去监护资格的权利。

遗嘱撤销权:如撤销遗嘱的权利。

程序上的形成权

单纯形成权:无须通过诉讼行使的形成权。

形成诉权:需要通过诉讼行使的形成权。

法定与意定形成权

法定形成权:依据法律规定而直接产生的形成权。

意定形成权:依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产生的形成权。

这些形成权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多种具体类型,并且每种类型在法律上的行使和构成要件可能有所不同。形成权的核心特征在于权利人可以通过单方面的意思表示来改变已经存在的法律关系,而不需要其他人的同意或参与。这种权利行使的独立性和单方性使得形成权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