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征地拆迁
时间:
征地拆迁的法定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前期准备
确定征地拆迁范围。
拆迁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商制定最终范围。
发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
做好资金保障。
拆迁工作人员对拆迁范围内的地籍情况进行调查。
拟定拆迁方案。
报批前程序
制作并公告《征地告知书》或直接发布《拟征地公告》。
征地调查确认,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函告征地情况给相关部门,包括劳动保障部门。
安排征地听证。
拆迁实施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后颁发拆迁许可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
被拆迁人了解补偿方式和金额、安置用房等事宜。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实施拆迁。
拆迁补偿安置
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
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达成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
拆迁结案
完成拆迁后,进行拆迁结案。
拆迁人向相关部门报告拆迁情况。
被拆迁人领取补偿款,上交土地使用证与房屋。
档案管理
审核签字后的被拆迁人档案由拆迁人管理保存。
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和具体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变化,请以当地具体规定为准。需要注意的是,整个过程中应确保公开、公平、合理,并尊重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