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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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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的法定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前期准备

确定征地拆迁范围。

拆迁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商制定最终范围。

发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

做好资金保障。

拆迁工作人员对拆迁范围内的地籍情况进行调查。

拟定拆迁方案。

报批前程序

制作并公告《征地告知书》或直接发布《拟征地公告》。

征地调查确认,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函告征地情况给相关部门,包括劳动保障部门。

安排征地听证。

拆迁实施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后颁发拆迁许可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

被拆迁人了解补偿方式和金额、安置用房等事宜。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实施拆迁。

拆迁补偿安置

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

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达成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

拆迁结案

完成拆迁后,进行拆迁结案。

拆迁人向相关部门报告拆迁情况。

被拆迁人领取补偿款,上交土地使用证与房屋。

档案管理

审核签字后的被拆迁人档案由拆迁人管理保存。

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和具体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变化,请以当地具体规定为准。需要注意的是,整个过程中应确保公开、公平、合理,并尊重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