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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积分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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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积分入学的计算方式如下:

非东莞市户籍的家长方

按其在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累计年限计算,每累计满1个月积1分(以30日为1个月计算)。

积分从其持本市《广东省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首次签发日期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当年全市积分制入学网上报名工作结束时间。

东莞户籍的家长方

以家长方的户籍为依据,按其入户东莞的年限从2010年1月1日开始计算积分,每累计满1个月积1分(以30日为1个月计算)。

截止时间为当年全市积分制入学网上报名工作结束时间。

户籍有调整的家长方

本项目合计家长方在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累计年限以及在东莞按不早于2010年1月1日的累计入户时间计算积分,每累计满1个月积1分(以30日为1个月计算)。

截止时间为当年全市积分制入学网上报名工作结束时间。

积分项目及分值

居住证:从每累计满1个月积1分,调整为每累计满1个月积1.5分。积分方一直是非东莞户籍的,按成功办理有效居住证首次签发日期开始计算,没有上限;积分方一直是东莞户籍的,从2010年1月1日开始计算;户籍有调整的积分方,按不早于2010年1月1日开始计算。积分计算截止时间为申请积分入学当年的4月30日。

社保:从每个险种缴纳1个月积0.2分,调整为每个险种缴纳1个月积0.3分。参加社保年限分值,每个险种每满1年积1.5分;莞服务年限分值,缴费1-2年的,每满1年积1分;3-5年的,每满1年积2分;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积3分。

纳税:2023年申请积分入学,是以税款(退)库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个人所得税税款计算积分。综合所得、经营所得、投资在莞企业的积分方缴纳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其他类型个人所得税缴纳,每满1元积0.005分。

居所情况:自由居所与申请地在同一园区、镇街,积20分;自由居所与申请地不在同一园区、镇街,积10分。

建议家长提前了解并确认相关积分政策,以确保积分计算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