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间施工哪个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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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施工许可证通常由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根据《建筑法》第七条的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需要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1. 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需要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夜间施工许可证。
2. 办理程序: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在拟实施夜间施工3个工作日前通过市一网通办平台或直接向所在区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
3. 提交材料:申请夜间建筑施工许可时,需要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如申请表、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建设施工合同复印件等。
4. 许可条件: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办理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场地已经具备施工条件,如需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对于因生产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需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5. 公告要求: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后,施工单位还必须在影响区域进行公示,并采取降噪措施,确保排放噪音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