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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额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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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的计算主要依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结合个人的累计缴费年限来确定。以下是具体的计算方法和一些补充说明:

计算基础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基础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领取比例

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比例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比例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比例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计算公式

失业保险金 =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领取比例。

其他注意事项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一般有以下几种计算方式:

按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计算。

按当地月平均工资一定比例计算。

分档次按计发基数一定比例计算。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示例

假设某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具体领取比例如下:

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比例为60%,即2000元 × 60% = 1200元/月。

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比例为70%,即2000元 × 70% = 1400元/月。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比例为80%,即2000元 × 80% = 1600元/月。

这些规定和计算方法确保了失业保险金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既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又鼓励了失业人员积极寻找新的工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