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认证制度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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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认证对象
产品质量认证的对象是企业生产的某一产品,而不是企业的质量体系。
认证依据
认证依据的是相关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而非质量管理标准。
认证种类
产品质量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
安全认证是针对商品在生产、储运、使用过程中是否具备保证人身安全与避免环境遭受危害等基本性能的认证,属于强制性认证。
合格认证则是依据商品标准的要求,对商品的全部性能进行的综合性质量认证,一般属于自愿性认证。
认证程序
认证程序包括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工厂审查和产品检验等,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
认证机构
指定认证机构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具体产品的认证业务,并向获证产品颁发认证证书。
监管与执法
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列入《目录》内产品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确保未获得认证的产品不得进入本行政区域内。
市场信誉与国际贸易
通过产品质量认证,可以提高企业和产品的市场信誉,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认证合格的产品可以方便地进入国际市场,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
自愿性与强制性
安全认证是强制性认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合格认证一般属于自愿性认证,企业可以根据自愿原则申请认证。
认证标志
认证证书是证明产品质量符合认证要求和许可产品使用认证标志的法定证明文件。认证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认证要求的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并准许其使用认证标志。
其他认证系统
除了上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外,国内还存在其他自愿性认证系统,如湾区认证系统,该系统主要涉及装备制造、工业消费品、农食产品和服务业等领域。
这些制度旨在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介入,为消费者提供信任依据,同时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