瘫痪属于什么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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瘫痪的伤残等级评定主要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等相关规定。具体伤残等级如下:
十级伤残
四肢重要神经损伤,遗留相应肌群肌力4级以下。
单肢瘫(肌力4级以下)。
手和足的瘫痪(肌力3级以下)。
九级伤残
足的大部分肌群瘫痪肌力3级以下。
手的部分肌瘫(肌力3级以下)。
八级伤残
单肢瘫(肌力4级以下)。
手和足的部分肌瘫(肌力3级以下)。
七级伤残
下肢瘫痪、大小便失禁、丧失劳动能力、丧失自理能力或其他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的情况。
五级伤残
瘫痪影响上肢或下肢一个大关节功能。
一级伤残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意识消失。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不能工作。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不能独立生活,需要经常监护。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活动仅限于居住区内的活动。
四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偶尔监护。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条件性地需要帮助。
六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
脑性瘫痪
脑性瘫痪通常被归类为身体障碍类残疾,影响智力和身体发育,总体上被归为身体障碍类残疾。
建议根据具体瘫痪的类型、程度以及患者的日常生活能力等因素,结合当地伤残鉴定机构的评定结果,确定最合适的伤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