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重症享哪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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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患者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医疗保险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费用可以在出院或转院后报销。
特定门诊治疗如抗癌药等可享受住院待遇,直接报销,减轻负担。
大病医疗救助
在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和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仍有费用未报销的情况下,可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低保补助
如果因大病导致家庭经济状况恶化,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申请低保,获得生活补助。
惠民保保险
由政府指导,商业保险公司承保的医疗险,不限年龄和病史,持有当地医保即可参保。
税优健康险
可以保证续保到65岁,无免赔额,带病投保,医保范围内用药报销100%,医保范围外报销80%。
工伤保险赔偿
如果职工患有职业病或因工作原因受伤,可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
长期病假工资
职工患病期间,根据工作年限和工龄享受一定期限的长期病假,单位需支付病假工资。
单位福利
一些单位可能提供额外福利,如定期免费体检、医疗保险补充、发放慰问金等。
门诊重症报销
特定重症如恶性肿瘤、肝硬化等,办理相关手续后,在门诊开药可享受一定比例的药费报销。
大病补助标准
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等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可得到一定比例的救助。
请注意,具体待遇可能因地区、政策更新和保险公司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