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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线索怎么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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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财产线索的方式有多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方法:

从经济往来线索中查找

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签订的合同、往来函件、传真等。

被执行人的网站、住址或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

动产、不动产及各种收益、债权、银行账号等基本情况。

财产保全的情况以及证明材料、被执行人的行踪等。

从被执行人处取得财产线索

套取被执行人(法人)的财务人员透露的信息,发现其账户上有钱的开户行。

追踪被执行人门前经常停放的车辆。

关注被执行人单位或家庭住址附近的银行。

协助法院调查

申请人可以协助法院调查,提供所知的相关信息。

直接联系法官

申请人可通过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上的联系方式与法官或其团队成员进行电话沟通。

通过财产线索接转中心、热线电话或填写举报财产责任书来提供线索。

通过12368法院诉讼服务热线

拨打12368法院诉讼服务热线,要求法官尽快回复电话,或通过热线留言将财产线索直接提供给法官。

填写举报财产责任书

将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填写在举报财产责任书上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然后按照通知所列收件信息寄回。

委托律师查询

通过律师查询可以查明被执行人的工商档案、银行流水、不动产位置等信息。

利用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总对总系统)

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股权及其他资产信息。

申请“律师调查令”

当法院查控无果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律师调查令”继续深挖财产线索,包括查银行流水、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流水。

当事人报告财产信息

申请执行人应积极配合法院,主动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则有义务如实向法院申报自己的财产。

法院调查财产线索

法院会主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包括向银行、房管部门、车管所、工商登记部门、证券公司、公安户籍部门等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

在提供财产线索时,应确保线索的具体性、清晰性和准确性,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同时,注意保留相关副本和记录,以便跟踪线索的处理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补充或更新财产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