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归哪个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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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的管理责任归属根据绿地类型、位置和养护主体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以下是各类绿地的管理责任归属:
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地
由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养护管理单位负责。
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地
由其养护管理责任单位负责。
单位附属绿地、单位管界内防护绿地、自建公园
由该单位负责。
商品住宅小区内的绿地
由业主共同负责,业主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进行养护管理。
非商品住宅小区内的绿地
养护管理责任由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铁路、河道、湖泊、水库等管理范围内的绿地
由有关管理单位负责。
生态公益林
由权属单位负责。
郊野公园的养护管理责任
由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其他情况
绿化养护管理责任不明确的,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此外,城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有职责配合和协助园林或林业管理部门,加强城市的园林绿化管理。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有城市政府的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由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单位自建的公园和单位绿地,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地,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单位管理;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综上所述,城市绿地的管理责任归属主要涉及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公路管理部门、单位自身、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区县人民政府等多个单位。具体归属应根据绿地的类型、位置和养护需求来确定。